| 北京理工大学2006年攻读硕士学位招生简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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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来源:未知 ( 发表时间:2005-11-27 16:44:1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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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各位有志青年报考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
一、报考条件
(一)全国统考:
1. 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下列三种类型考生须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报考时必须已在国家核心刊物上以第一作者发表了一篇以上的学术论文。(a)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后两年或两年以上(从大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的9月1日,下同);(b)国家承认学历的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c)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 (4)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生。
2. 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报考委托培养、自筹经费研究生人员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二)单独考试:
1. 符合(一)中第2、3各项要求;
2. 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后在本专业或相近专业连续工作4年或4年以上,获硕士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或2年以上,业务优秀的在职人员,经本单位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委托培养的。
(三)“MBA”联考:
1. 符合(一)中第2、3各项的要求;
2. 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大专毕业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有研究生毕业学历或已获硕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四)推荐免试:
推荐免试生须在2005年9月25日前与报考学院联系,具体要求见“北京理工大学接收外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办法”(见后)。
二、报名
1. 200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报名实行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和现场信息确认、交费、照相相结合的方式,所有报考人员(含推免生)都必须在教育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指定的网站进行报名,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凭报名号到报名点进行信息确认、交费和照相。报名的具体安排和要求请于9月中旬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站查询。
2. 网上报名时须按照规定选择报名点,单独考试、“MBA”联考、在京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和报考设计艺术学专业的考生必须选择北京理工大学报名点报名,推免生和在外埠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须选择推荐学校或当地省(市、区)招办指定的报名点报名。
3. 考生须认真核对网上提交的报名信息并牢记网上报名生成的报名号和密码,如因提交信息有误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4. 考生须在复试前通过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打印报考登记表,考生的报名材料在复试时直接交给报考学院。
5. 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在复试时进行,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被取消复试资格。其中单独考试考生在现场信息确认时须携带毕业证、学位证的原件、复印件和单位人事部门介绍信。
三、考试
1.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初试具体时间由教育部统一公布。
2. 初试地点:选择我校报名点的考生在我校参加考试;选择外埠报名点的考生在报名点指定的考试地点参加考试。
3. 复试时间、地点、科目及方式由我校自定,在复试前通过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站公布。对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我校的考生(不含MBA联考),在复试时需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并对其实验技能进行考查。
4. 考生须在3月中下旬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站查询复试的有关信息及安排,复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复试成绩不及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四、体格检查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具体时间、地点、要求在复试前见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站通知。
五、录取
研究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定向培养和委托培养、自筹经费四种类型,其中:
1. 非定向(培养费由国家负担)和自筹经费(培养费由本人负担)全日制考生须将人事档案等转入我校,部分非全日制考生在录取时经本人申请后也可将人事档案等转入。
2. 定向培养(培养费由国家负担)和委托培养(培养费由委托单位负担)考生人事档案不转入我校,毕业后须回原定向培养或委托培养单位工作。上述考生须在录取前由用人单位与我校签订培养协议。
3. 单独考试(不含强军计划)考生只能录取为委托培养研究生,我校优先录取与我校签订人才培养协议单位的单考考生。
4. 人事档案不能转入我校的考生(如国防生、定向生、现役军人等),只能录取为定向培养或委托培养研究生,此类考生在复试时必须以书面形式向学院说明。
六、学制
全日制2年,非全日制3年。我校仅工商管理硕士专业招收部分非全日制学生。
七、考前辅导及相关资料
1. 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
2. 我校研招办为考生提供过去两年部分专业课往届试卷,其中人文社会科学学院往届试卷均不提供,详情请登录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询。我校研招办不提供业务课参考书目,考生可直接与招生专业目录中所列出版社联系购买。
八、其它
1. 我校的招生信息实行网上发布,考生的初试成绩单、报考登记表和选择北京理工大学报名点报考我校考生的准考证将由考生自行从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我校将不再邮寄;选择外埠报名点报考我校考生的准考证将由研招办按照考生网上报名登记的地址邮寄给考生本人。
2. 考生网上登记的地址或联系方式有变动时,应通过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网上注册系统进行更新,具体更新时间见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通知。如因考生地址或联系方式不详等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3. 报考MBA联考青岛报考点的考生须在备用信息中填写“青岛”。
4. 强军计划考生须在备用信息中注明考生单位所属大军区名称(如北京军区等)。
5. 国防生须在备用信息中填写“国防生”。
6. 报考北京中医药大学的考生须在备用信息中填写“北京中医药大学”。
九、专业目录中公布的招生人数仅供参考,具体招生人数将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确定。
十、本简章中如有内容与教育部最新政策相冲突,我校将按照教育部最新政策执行。
北京理工大学接收外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办法 欢迎国内各重点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北京理工大学硕士学位研究生。凡具备申请条件者可向我校相关学院研究生教学办公室提出申请。
一、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勤奋好学,思维敏捷,具有一定的自学能力和实践动手能力。
3.获得本科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全国重点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4.申请人在校1-6学期学习成绩优异,没有不及格或重修科目。学习成绩专业排名,设研究生院的学校须为本专业学生数的前20%,未设研究生院的学校须为本专业学生数的前3名。
5.已通过国家大学英语四级考试。
6.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二、提交材料
1.《北京理工大学2006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2份。
2.获得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有效证明信原件(最迟复试时提交)。
3.《北京理工大学2006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书》(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2份(即需要2名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专家写推荐书,推荐书需密封并在封口骑缝处签字)。
4.国家英语四级证书复印件或相关外语等级考试合格证书复印件。
5.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的本科成绩单1份。
6.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各1份。
申请人还可提交体现学术水平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具有学术水平工作成果的复印件或证明。
所有材料均需使用A4纸,申请人的全部申请材料一律不退还。
三、申请程序
1.申请推荐免试攻读北京理工大学2006年硕士学位研究生者,请于2005年9月25日前将全部申请材料直接寄(或送)到所申请学院的研究生教学办公室。
2.各学院对申请人的资格进行初审,学院将于9月29日前后通知符合条件者体检、复试的时间及复试内容和要求。
3.复试时间拟定于10月初。
4.我校根据复试成绩择优确定申请人的录取资格。
5.取得我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录取资格的申请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和现场信息确认、交费、照相等报名手续,请收到接收函的申请人及时登录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主页查阅并了解具体报名办法,未办理报名手续的申请人不能被录取,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四、录取
我校将于2006年4月对取得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录取资格且已成功进行报名的申请人,进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签订培养协议。思想政治品德考核通过,体检合格者,学校将于6月中旬发放录取通知书。
五、其它
1.《北京理工大学2006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专业(工商管理硕士除外)均可接收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各专业接收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人数原则上不超过该专业招生人数的30% 。申请推荐免试攻读软件工程硕士的申请人只能录取为自筹经费或委托培养。
2.本科阶段有文章公开发表、或有科研成果、或在全国重大竞赛中获奖者,优先考虑。
3.我校将根据申请人的情况(包括学习成绩、复试情况等)确定录取类别。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1) 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与事实不符,存在舞弊现象。
(2) 申请人在本科第四学年学习期间有不及格科目。
(3) 本科期间,受到纪律处分或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未通过。
(4) 毕业论文未取得良好以上成绩。
(5) 在毕业时未获得毕业证书或学士学位证书。
(6) 不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或因身体缺陷、疾病而不能继续学习。
5.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可申请硕博连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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