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培养目标: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为国际通行的专业学位,英文全称为Master of Public Administration,其培养目标是政府部门及非政府公共机构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公共管理领域急需的专门人才。 2、 报名条件: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一般应有学士学位)、工龄4年以上的在职人员,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期为2003年8月 31日。重点招收政府部门和非政府公共管理机构人员,同时欢迎企业及各界符合条件者报考。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持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的推荐意见报名。 3、 考试科目:政治理论、外语(英语、俄语、日语任选一门)、管理学、行政学、综合知识(语文、数学、逻辑,结构比例4:3:3)。政治理论考试由各招生单位单独组织,时间自行安排;其余4门全国联考。考试语种为俄语的考生,只限报考哈尔滨工业大学;考试语种为日语的考生,只限报考华东师范大学。全国联考时间为2003年11月1日、2日。联考辅导资料:《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联考考试大纲》、《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联考考试指南》,由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年出版;《MPA联考精讲精练指导》(上、下册),由地震出版社出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日语、俄语)考试大纲》,由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出版。 4、 学制与学位授予:基本学制为学分制,修业年限2—4年,在职兼读一般为2.5年。学习方式以在职学习为主。教学方法采用课堂讲授、研讨、模拟训练、案例分析及社会调查等多种形式。教学内容强调学以致用。学生修满规定学分即可撰写学位论文。论文以专题研究成果、调研报告、对策研究、政策评估等为主要形式。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者,授予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 5、 课程设置:由核心课、专业方向必修课、选修课构成。核心课程9门:社会主义建设的理论与实践、外语、公共管理、公共政策、政治学、公共经济学、行政法、定量分析方法、信息技术及应用。专业方向必修课和选修课由各培养单位根据专业方向和自身特色、优势,自行安排;各培养单位还开设具有现实性、前沿性和启发性的专题讲座课。总学分总共不少于42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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