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院系:
经国务院学位办公室的批准,我校自2002年开始招收培养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为保证培养质量,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关于制订在职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了《华侨大学在职攻读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及学位申请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
现将该《实施细则》转发给各院系,请具有培养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的院系结合本教学单位的实际情况,严格执行该《实施细则》。
另根据学校安排,2003年招收的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将于4月2日莅校报到,请各院系根据《实施细则》的要求,在新学员报到前制定出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并报备校研究生处。
研 究 生 处 二○○四年三月一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