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州美术学院]200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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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来源:未知 ( 发表时间:2006-03-11 13:18:0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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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生人数: 2005年我院拟计划招生120名(最后按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招生计划执行)。 二、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优良,遵纪守法。 (二)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后经两年或两年以上(从大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的9月1日止,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含国家承认学历的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 4.有国家承认的研究生学历的在职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的在职人员,可以再次报考,但只能报考为原单位委托培养的硕士生。 (三)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报考委托培养、自筹经费研究生的人员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四)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三、报名时间、地点:(具体报名时间以教育部文件规定为准) (一)网上报名:2004年10月8日—31日每天8:00—23:00,考生填报/查询/修改报考信息。 (二)现场确认:考生出示身份证件,凭报名号交费并照相;确认数据。 1.时间:2004年11月10日—14日。 2.地点:广州美术学院研究生部(办公大楼106室) 根据教育部要求,报考2005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必须在网上报名,报考我院的考生必须本人亲自到我院照相、确认数据。 四、报名手续: (一)考生在规定的报名日期进行网上报名; (二)考生在规定的现场确认日期来我院交验本人身份证(应届毕业生加学生证)和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并交美术、设计作品(包括美术作品、设计作品的原件或复制品、照片等)不少于八件,报考史论类考生交论文,由我院对考生进行专业审查。 (三)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先交验有关证件、报考材料,验证合格后凭报名号交费并照相。考生本人对报考信息等数据确认后,再亲自签名。 (四)考生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对凡是以假证明、假学历及其他不真实材料报考的考生,一律取消其报考或录取资格。 五、考试: (一)考试时间:初试2005年1月中旬(具体日期以准考证为准), 复试2005年4月下旬。 (三)考试科目: 1.初试详见招生专业目录。其中政治、外语为全国统考科目,专业课由我院命题。 2.复试内容为:专业理论笔试、专业面试及外语口试;体检;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两门大学主干课程。 (三)考试地点:广州美术学院 (四)考试所需的专业工具均由考生自备,食宿费用自理。 六、留学生、港澳台生的报考条件、报名手续与大陆考生相同,报名时间为2004年12月1日—31日。 需了解最新信息及详细情况请登录广州美术学院网站。 广州美术学院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昌岗东路257号 邮编:510260 联系部门:研究生部 联系电话:020—84019197 网址:http://www.gzarts.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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