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处下共分四个职能部门,分别是招生办公室、培养科、学位办公室和研究生党委。其工作职责如下:
一、招生办公室工作职责
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制定,招生专业目录的制作;研究生报名工作,考试资格审查工作;专业课的命题和制卷,并把试卷寄发全国各地;复试组织和安排;录取工作。
联系电话:0871-5128174
二、培养科工作职责
研究生学籍管理;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制订;教学计划制订和安排;公共课教学管理;研究生学位外语考试报名和办证。导师及任课教师聘请;组织研究生制订个人培养计计划;教学检查工作;学历电子注册。
三、学位办公室工作职责
研究生开题报告论证的安排和组织;论文答辩的安排和组织;受理研究生学位申请和学位授予工作;硕士点建设(包括学科专业遴选,制订规划);硕士点申报;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的管理;硕士点评估工作;协调成人教育的学位授予工作;学位电子注册。
联系电话:0871-5113469
四、研究生党委工作职责
考察和发展党员,组织党员政治学习并参加党校的学习培训;负责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生活安排与就业指导;协调研究生团支部工作;组织学生文体活动。负责处内文件、书刊、档案的管理立卷工作;处内基金管理工作;高基报表的统计工作;起草学期或学年工作总结;协助处领导管理全处职工的考勤;固定资产管理;省级重点学科申报与学科建设(包括评审、制订规划、进程和结果检查)管理;学科带头人管理和省级后备人才管理。
联系电话:0871-511216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