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师范大学法学院其前身是1987年设置的辽宁师范大学政法系法学专业,于1988年开始招生,后在政法学院内成立法律系。2003年辽师大建立二级学院时成立法学院。经过十几年的发展,已经形成了一支结构合理、教学和科研水平在省内具有较强优势的教师队伍。现有专兼职教师30名,其中在职教授6名、副教授8名,讲师13名、教学辅助和行政人员6名。
法学院下设六个教研室(理论法学教研室、刑法教研室、民商法教研室、诉讼法教研室、国际法教研室和成人教育教研室),两个研究所(法学教育研究所、青少年法学研究所)及辽宁星海九鼎律师事务所,同时设有法医学和刑侦技术实验室、资料室、微机室、多媒体教室和模拟法庭等教研辅助设施。
法学院多年来坚持多层次办学。现在校本科生总数382人,研究生26人。法学院自1994年以来,在科学社会主义和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专业中,招收中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方向硕士研究生,授予法学硕士学位,形成有鲜明特点的培养方向。现除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教育以外,还有同等学力研究生班,函授本、专科生,适应不同层次,不同年龄的社会人士求学要求,采取多种多样的办学形式。截止2003年年末,培养同等学力研究生学员已达1000余人,其中200余人已获得法学硕士学位,函授本、专科学生毕业千余名。
法学院全体同仁全心致力于法律科学的研究和法学人才的培养。秉承严谨求实的学风,保持开拓进取的锐气,愿为中国的法学教育之路和法治之路尽作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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