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我院现公布的各专业招生人数为计划人数,录取时将根据生源情况与教育部实际下达计划进行调剂。
三、同意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考生,报名时请在登记表中注明。
四、非应届本科毕业考生报名材料中应附有最后学历证书复印件,以备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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