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 1.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后经两年或两年以上(从大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历,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有国家承认的研究生学历的在职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的在职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生,但仅可报考为原单位委托培养的硕士生。 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报考委托培养的考生年龄不限;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1.报名时间和地点 网上报名时间:2004年10月中下旬,不受理函报和现场报名。 摄像及交费地点、时间:在全国任一硕士招生报名考试点均可报名。时间定于2004年11月10——14日 2.报名手续和注意事项 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考生应认真负责地按要求填写各项数据。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持本人身份证,应届考生持学生证,非应届考生持本人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向报名点交纳报名考试费,然后当场摄像并确认考生数据。 应届本科毕业生,在学期间若已明确为定向培养或委托培养者,报考时还需征得原定向培养或委托培养单位的同意方可报考。 *初试 1.初试时间和科目设置 200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的初试时间为:2005年1月22日——23日 入学考试的初试科目为四门。 (以国家教委出版的2004年统考科目考试大纲为准) *复试和录取 考试是对初试达到国家规定的基本要求的考生,在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熟练程度、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等方面进行的进一步考查。复试的形式主要有口试,笔试和实验技能考核三种。推免生也要参加复试。对大学专科毕业以同等学历报考的考生,除复试外,还要笔试两门本专业大学的主干课程。 考生在经过初试,复试合格后,由招生单位根据“德、智、体、美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确保质量,宁缺勿滥”的原则,确定录取名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