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科院植物研究所]200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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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来源:未知 ( 发表时间:2006-03-02 16:32:0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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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学科内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从事科学研究、教学和独立担负专业技术工作能力的高级专业人才。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勤奋好学,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高等学校应届、往届本科毕业生(指普通高等学校和国家承认本科学历的成人高等学校); 3.同等学力者报考,必须具有大专学历证明,有二年以上实际工作且达到与高等学校本科毕业生水平,初试达到国家分数者。面试时须加试两门本专业主干课(笔试); 4.年龄不超过40岁。身体健康; 5.植物所愿意接收经教育部批准,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高等学校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生工作于每年9月初至10月中旬进行。 三、报名、考试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与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相同,实行网上报名。考试时间与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相同,考试地点根据本人所在的省(区、市)高校招生办公室指定的考场应试。 四、报名手续: 1.报考人员在规定报名时期内登录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网页http://www.gscas.ac.cn进行网上报名(请认真填写本人通讯地址和档案所在地址)和交费,网上报名结束后请记住报名号及登录密码并在规定时间内到本人所在的省(区、市)高校招生办公室指定的报名点进行信息确认。 a考生可以填写一个学科专业相近研究方向的两个招生单位。 b按招生目录填写应试外语语种与专业课考试科目,如有选考科目的务必写清楚。 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发放准考证。 五、录取: 按国家统一标准,根据考生入学考试成绩、复试成绩(复试加外语口语测试)、平时政治表现及大学成绩、身体状况择优录取。 在职人员面试后,拟录取时需要经过本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并加盖公章;中学教师需经教育局同意并加盖公章。 六、毕业生就业: 保证国家需要前提下,贯彻学以致用原则,国家安排就业与自由选择就业。 网址:http://www.ibcas.ac.cn或http://graduate.ibcas.ac.cn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香山南辛村20号中科院植物研究所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093 E-mail: yzb@ibcas.ac.cn 电话:010-62836218或010-62836601 传真:010-82595476 负责人:赵剑峰 联系人:吴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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