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农业科学院]2005年硕士研究生报考指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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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来源:未知 ( 发表时间:2006-03-02 17:43:0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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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考条件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但仅可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硕士生; 4)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后经两年或两年以上(从大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的9月1日)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含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 二、招生名额2005年我院拟招收硕士生400名。招生数字仅供参考,各专业实际招生人数将根据国家下达招生规模及生源情况确定。 三、报名考生报名前要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在北京报考中国农业科学院各研究所(中心)的考生,请于2004年11月10日─14日直接到中国农业科学院研究生院报名,具体时间和方式将于9月份在网上公布。 2、在京外报考中国农业科学院各研究所(中心)的考生,请按当地招生部门要求,到指定的报名点报名。 四、关于免试推荐生中国农业科学院研究生院欢迎免试推荐生报考我院各研究所。由所在学校取得免试推荐资格的考生,请直接与我院招生办公室联系,提供个人资料。我院同意接收后,按所在学校的要求办理报名手续。 五、考试1、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2、初试时间按教育部统一规定进行,初试科目详见招生专业目录。3、初试外国语、政治理论课和国家统考数学使用全国统一命题;其他课程由我院组织命题。4、达到国家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均能参加复试,我院复试时间一般在4月中下旬。5、复试包括外国语口语测试、专业课和综合面试,具体内容由各研究所自定。6、同等学力报考者,通过初试后,在复试中要加试所报考专业的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具体科目由其所报考的研究所规定。 六、录取经复试及综合考察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及身体健康状况,在招生计划内择优录取,宁缺勿滥。委托培养硕士研究生,须在录取前签订委托培养协议书;拟录取的往届生须在人事档案到达后,发给录取通知书。录取考生于2005年9月入学,报到时需携带本人录取通知书和本科毕业证书原件。 七、信息查询、联系方式 1、我院研究生招生的最新信息,请查阅我院以下网址http://www.caas.net.cn http://www.gscaas.net.cn 2、我院考场安排、初试成绩以及录取结果等可通过网上查询系统查询。 3、我院单位代码:82101 联系地址:100081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12号,中国农业科学院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10-68975178、68975643(传真)联系人:安凤玲。e-mail: yzb@mail.caas.net.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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