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收2005年硕士研究生报考须知 |
|
| 文章来源:未知 ( 发表时间:2006-03-07 09:40:03 ) |
|
一、报考条件与要求 1、符合《2005年北京高等学校、科研机构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的要求(可登陆http://www.bjgz.edu.cn查询)。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可在教育部网站http://www.moe.edu.cn查询); 3、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可报考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参加全国统考: (1)国家承认学历的往届本科毕业生或应届本科毕业生(必须在2005年8月底以前可以获得本科毕业证书); (2)国家承认学历的成人应届本科生必须在2005年8月底以前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并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的考生,可按大学本科同等学力资格报考:a.在所报考专业领域的有关核心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过一篇(或一篇以上)文章;b.在2005年8月底以前通过国家英语四级考试。按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的考生参加复试时需要加试两门专业课(具体科目咨询相关院系)。 (3)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证书后连续工作两年或两年以上(从大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的9月1日),并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的考生,可按大学本科同等学力资格报考:a.在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辅修过所报专业本科的全部主干课程(需加盖辅修学校教务处的公章);b.在所报考专业领域的有关核心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过一篇(或一篇以上)文章;c.在2005年8月底以前通过国家英语四级考试。按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的考生参加复试时需要加试两门专业课(具体科目咨询相关院系)。 在北京地区报考北航参加全国统考的考生,必须选择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报考点;在外埠地区报考北航参加全国统考的考生,可根据所在省市高招办的要求及自身情况选择报考点。 4、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可报考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参加单独考试: (1)获得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本科毕业证后,在本专业或相近专业连续工作四年以上,政治思想表现好,业务优秀,已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已成为业务骨干,经单位推荐报考委托培养回原单位工作。我校所有的单考生只按委托培养类别招生。目前我校只接受与我校签定人才培养协议的国防系统和国有企业集团推荐的人员报考,不接收社会零散考生报名。考生需于2004年9月底以前,与我校研招办联系确认报考资格事宜。凡是未经我校研招办允许的报考一律视为无效。 (2)军队参加教育部强军计划的考生,需获得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本科毕业证后,在本专业或相近专业连续工作四年以上,政治思想表现好,业务优秀,已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已成为业务骨干,报考名单由解放军总政治部提供给我校研招办,考生需于2004年9月底以前,与各军种总政治部联系确认报考资格事宜。凡是未经总政治部允许的报考一律视为无效。 报考北航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必须选择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作为报考点。 5、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可报考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参加工商管理硕士(mba)联考: (1)国家承认学历的往届本科毕业生,本科毕业后工作三年或三年以上。 (2)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证书后连续工作五年或五年以上。 (3)获硕士或博士学位并有二年或二年以上工作经验。 报考北航参加mba联考的考生,必须选择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作为报考点。 6、报考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参加推荐免试考试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凡是报考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参加推荐免试考试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必须由其本科所在学校教务处批准具有推荐免试资格,并且被我校拟接收。 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此类考生需于2004年9月底以前,向其本科所在学校研招办索取密码,按要求进行网上信息填报及现场照相等。 报考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的推荐免试考生,应选择其所在学校作为报考点或按照其所在学校的要求选择报考点。 二、报考程序: 凡是符合北航报考要求的考生,请于2004年10月8日报考以前,仔细阅读教育部、所在省市高招办、所选择的报考点以及各招生单位的公告、通知等文件,并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报考: 1、登陆北航网站(网址为http://www.buaa.edu.cn),仔细阅读北航研究生招生主页相关信息,确定本人符合报考条件后,于2004年10月8日至10月31日期间,每日8:00-23:00登陆http://www.chinayz.com.cn,仔细阅读报名网站的提示和要求,按报名网站提示和要求,填写报考信息,认真核对无误后确认报考信息,牢记系统生成的报名号。 考生对所填写的信息需保证其准确性(如果被录取,部分信息将用作以后的学籍管理),因个人填写错误造成的损失,责任由考生自负。 2、网上报名结束后,考生务必于2004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凭报名号及有效身份证件,到所选择的报考点指定的场所,进行现场照相、交费等程序(北航报考点不接收现场交费)。 3、考生经过现场程序后,在外埠地区报名报考我校的考生的准考证,可于2004年12月底以前,由北航研招办寄发;在北航报考点报名报考我校的考生的准考证可于2005年1月10日以后,到北航研招办领取。 4、请考生随时登陆北航网站(网址为http://www.buaa.edu.cn)的研究生招生主页,查询初试、复试、录取等相关信息。 三、复试资格审核暂行办法 考生在复试时除复试通知书(网上下载)外,还须携带以下材料,只有材料齐全方可进入复试: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现役军官证、文职干部证或护照,应届本科毕业生还需持本人学生证); 2、非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携带以下各类材料:(1)学历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2)由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提供的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复印件,并需加盖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3、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携带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的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 4、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我校的考生,还需提供符合其报考资格要求的各类证书、文件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5、凡提交的报考信息需与本人实际相符合。凡是不符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录取资格。 |
|
|
|
|
|
|
|
| 【精彩推荐】 |
|
| 免费下载Firefox,改进网页浏览 |
|
| 免费下载相片软件整理你的照片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