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系是学院最大的教学部门。作为法学专业民商法律和刑事法律方向、行政管理学专业的教学部门,它着眼于培养的是既有扎实的基础法学理论、行政管理学理论,又有较深的专业知识,一专多能的综合性应用型的高级法学、行政管理学人才。高等法学专业的14门必修主干课程,其中有10门设在法律系。
法律系现有教职工100余人,学生2000余人(含2001年计划招生数)。其中,教授和副教授50余人。讲师38人。博士生导师4人,博士后1人,博士生7人,在读博士生9人。硕士39人,学士38人。兼职律师40余人。
法律系内设机构有系主任室、党总支书记室、系办公室、11个教研室(刑法、民商法、宪法、行政法、法制史、法学基础理论、刑事诉讼法、立法、民事诉讼法、港澳台法、法律文书)、11个研究所(大陆法系、知识产权法、房地产法、电子商务法、行政法、法律文化、立法、律师事务、比较法、港澳台法、都市法政策研究中心)、4个年级办公室。系党总支下属教工党支部8个、学生党支部6个,现有教师党员59人,学生党员310余人。民主党派有民盟、民建、民进、九三学社等15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