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 南 大 学
2005年接受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简章
济南大学是经教育部批准成立的一所山东省属重点综合性大学。是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有权接受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的单位。 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位[1998]54号文件《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的规定》,2005年我校有7个学科、专业接受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具体接受申请的学科、专业及其研究方向见“济南大学2005年接受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专业目录”(见附件一)。另有18个硕士学位授予专业接受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学习申请(见附件五)。
一、基本资格
1、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在所申请学位的专业或相近专业领域做出一定成绩。
2、跨专业申请学位者(申请专业与本科毕业专业不属同一个一级学科),应在三年内发表与申请学位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核心期刊,第一作者),或出版过与申请学位专业相关的学术专著,或加试所申请专业4门本科阶段主干课程,并取得合格成绩(具体加试科目见附件1,考试时间另定)。
3、申请人在提出硕士学位申请时应提交证明其上述基本资格的材料,否则不予受理。
二、报名程序
1、报名时间:3月1日至3月25日
2、报名时需交验以下材料:
①申请人本科毕业证、学士学位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
②本人近期、正面、同版一寸彩照4张(含表格粘贴2张);
③经申请人所在单位签字盖章的《济南大学2005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审核简况表》一式两份(附件2);所填内容要真实和准确,如发现伪造,一律取消申请人资格。
④报名费100元。
三、课程学习和考试
1、经我校审查确定具有申请资格并同意接受者,交费注册后发给“济南大学接受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通知书”及“济南大学在职申请硕士学位学员证”,进入课程学习阶段。应学课程见所申请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2、课程学习可按申请专业的要求,跟在校研究生随读或通过自学等方式学习所申请学科、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我校拟根据报名情况在部分专业,利用双休日或节假日单独编班集中辅导、讲授研究生课程。
3、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须参加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英语、日语、俄语、法语、德语),考试的语种必须与所申请专业全日制在校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语种相同;已列为学科综合国家统一考试的专业需参加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4年之内取得合格证即可)。2005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报名一律采用网上报名(采集个人信息)与考生本人到现场报名(照相、确认报名信息)相结合的办法,报考者应于2005年3月10日至25日登陆山东省学位办指定网站,填写、提交报名信息,进行网上报名;并于2005年3月26日至30日,持《2005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资格审查表》(附件3)到山东省学位办指定现场报名点办理资格审核、交费、照相等手续,确认报名信息。考试时间为2005年5月29日,9时至11时30分考外语,14时30分至17时30分考专业综合。
4、申请人自通过资格审查之日起,必须在四年内通过我校组织的全部课程考试和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且成绩合格。四年内未全部通过我校组织的课程考试和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者,本次申请无效。
四、学位论文和学位授予
1、申请人可在课程学习期间或在课程考试通过后的一年内完成硕士学位论文。学位论文应是本人独立完成的科研成果,应能表明作者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
2、修完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且成绩合格,取得规定的学分,通过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完成学位论文,经所在单位同意,可向我校申请硕士学位。
3、校学位办公室组织对申请者进行审查。通过后,按有关规定进行论文评阅与答辩。
4、学位授予按照《济南大学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工作细则》进行。
五、申请学位费用
1、同等学力申请学位费用包括课程学习费9000元和论文指导及学位申请费6000元等两部分,共计15000元。
2、上述费用可以一次交清,也可以分别在课程学习前和学位论文开题前分两次交纳。已获得我校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结业证书者,申请相同专业时可减免课程学习费2000元。
3、申请人学习期间的书籍资料费、学位论文打印费、到校听课参加考试和论文答辩的差旅、食宿费、跨专业申请学位学员补修本科段课程考试费等由申请人所在单位或申请人本人负担。
4、由于申请人个人原因,中止学习以及申请硕士学位,所交费用原则上不予退还。
附件1:济南大学2005年接受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专业目录
附件2:济南大学2005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审核简况表
附件3:2005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资格审查表
附件4:关于做好2005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工作的通知
咨询网址:http:// yjs.ujn.edu.cn
通讯地址:山东省济南市济微路106号
济南大学研究生处(行政办公楼0608、0609)
邮政编码:250022
联系电话:0531-2765949、2765947
济南大学研究生处
2005年2月20日
附表1:
济南大学
2005年接受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专业目录
|
专业名称及代码 |
研 究 方 向 |
统考课程 |
跨学科加试课程 |
联系人及
联系电话 |
|
机械电子工程
080202 |
①机电一体化技术应用
②数控技术及应用
③智能诊断与测控技术
④计算机辅助设计与制造 |
①英语
②机械工程 |
①机械设计基础
②微机原理
③互换性与技术测量
④测试技术 |
张景春
0531-2765476 |
|
材料物理与化学
080501 |
①材料结构与性能
②材料复合原理
③纳米材料物理与化学 |
①英语 |
①材料科学基础
②无机材料工艺学
③现代材料测试技术
④粉体工程与设备 |
叶正茂
0531-2767560 |
|
材料学
080502 |
①胶凝材料
②陶瓷材料
③玻璃材料
④复合材料 |
①英语 |
①材料科学基础
②无机材料工艺学
③现代材料测试技术
④粉体工程与设备 |
|
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
081101 |
①先进控制理论及应用
②计算机集成制造技术
③智能控制与智能信息处理
④先进测控技术与装置 |
①英语
②控制科学与工程 |
①电路
②自动控制理论
③微机原理及应用
④参数检测及仪表
⑤微型计算机控制技术
⑥调节仪表及系统
①,②必选;③,④中选1;⑤,⑥中选1 |
杨立洁
2765760
13325115828 |
|
计算机应用技术
081203 |
①计算机网络与分布式系统
②智能技术及其应用
③计算机测控技术与系统
④数据库与信息集成技术 |
①英语
②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①数字电路与数字逻辑
②数据结构
③计算机组成原理
④操作系统 |
刘明军
2767505
13011734207
|
|
化学工艺
081702 |
① 有机精细化学品合成
② 高分子合成原理与工艺
③ 化学建材合成与工艺
④ 有机氟、硅材料合成与工艺 |
①英语 |
①《物理化学》
②《有机化学》
③《有机合成单元反应》
④《化工原理》 |
孙国新
0531-2765474
sgx@ujn.edu.cn |
|
应用化学
081704 |
①化学功能材料合成及应用
②化学污染物的监测及治理
③应用电化学
④现代测试技术 |
①英语 |
①《物理化学》
②《有机化学》
③《无机化学》
④《分析化学》 |
注:1.学科专业按二级学科填报,注明六位学科专业代码,从小到大的顺序排列;
2.研究方向或跨学科课程名称如有多个,请用①②……注明;
3.跨学科加试课程为如需要时选考科目
附件2:
|
姓 名 |
|
性别 |
|
出生年月 |
|
民族 |
|
照
片 |
|
工作单位
及E--mail |
|
职务或职称 |
|
|
通信地址
及邮政编码 |
|
联系电话 |
|
|
毕业学校、专业及时间 |
|
|
获学士学位学校及时间 |
|
拟申请专业名称 |
|
|
个人简历(从大学填起) |
|
时间 |
工作单位 |
所从事的主要工作 |
|
|
|
|
|
|
|
|
|
|
|
|
|
申请人发表的与申请硕士学位专业相关的论文、专著、成果等:
申请人签字: 年 月 日 |
|
学院资格审查:
获学士学位时间:
是否同意其申请学位:
是否需要跨学科加试(是或否),加试科目:① ②
③ ④
审查人: 学院负责人签字(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
申请人单位意见:
单位人事部门负责人签字(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
研究生处审查意见:
单位负责人签字(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
|
|
|
|
|
|
|
|
|
|
济南大学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审核简况表
注:此表一式两份,研究生处、接受学院各存一份。用A4纸打印。
附件3:
2005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
全国统一考试资格审查表
|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年月日 |
年 月 日 |
照
片
(加盖学位授予单位公章) |
|
身份证件号码 |
|
|
|
|
|
|
|
|
|
|
|
|
|
|
|
|
|
|
|
现工作单位 |
|
|
通信地址 |
|
|
邮政编码 |
|
联系电话 |
|
|
考生个人简历 |
起止年月 |
在何地、何部门、任何职务(从中学开始填写) |
|
|
|
|
|
|
|
|
|
|
|
|
|
|
|
|
|
|
|
获学士学位时间、学校、专业 |
|
|
拟申请硕士学位 |
学校 |
|
本次报考 |
学科 |
|
|
专业 |
|
语种 |
|
|
拟申请在何地参加考试 |
□ 工作单位所在地 省 □ 申请学位学校所在省 |
|
(以上各项须由考生本人亲笔填写,不得打印、复印。
否则,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
|
审核意见(包括对报名资格、考试地点和考试语种的意见):
接受申请的学位授予单位盖章
审核人签字: 年 月 日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注:本表一式二份。一份留学位授予单位存档;一份交考生报名使用,由省级学位与研究
生教育主管部门存档。
附件4: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做好2005年同等学力人员
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
全国统一考试工作的通知
学位办[2005]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位委员会、教育厅,国务院有关部委教育(人教、科教)司(局)、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中共中央党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中国人民解放军学位委员会,有关学位授予单位:
现将2005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以下分别简称外国语水平考试、学科综合水平考试)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外国语水平考试的语种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的学科范围
(一)全国统一组织的外国语水平考试的主要语种为:英语、俄语、法语、德语和日语。
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参加外国语水平考试的语种,必须与接受其硕士学位申请的学位授予单位相应学科全日制在校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语种相同。
申请外国语专业硕士学位的同等学力人员须参加外国语水平考
试。对于获学士学位时为外国语专业的同等学力人员申请外国语专业的硕士学位,参加外国语水平考试的语种,须与接受其硕士学位申请的学位授予单位相应外国语专业全日制在校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中规定的第二外国语语种相同。
在满足上述要求的前提下,如有报考其它语种的考生,由各省将报考人员名单、报考语种等汇总递送“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以下简称“中心”),考试办法另行通知。
自2005年起,全国统一组织的外国语水平考试不含听力测试,由各学位授予单位自行组织。
(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的学科范围:
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的学科有哲学、经济学(含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法学、政治学、社会学、教育学、心理学、中国语言文学、新闻传播学、生物学、历史学、地理学、机械工程、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电气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建筑学、作物学、临床医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农林经济管理、公共管理和图书馆、情报与档案管理等27个学科。在这些学科范围内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人员,除要通过学位授予单位按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考试(包括外国语)外,还需取得《同等学力人员外国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合格证书》和相应学科的《同等学力人员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合格证书》方能申请硕士学位论文答辩。
二、考试时间
2005年5月29日(星期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为外国语水平考试时间;下午2时30分至5时30分为学科综合水平考试时间。
三、 考试报名工作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统一安排组织本地区的报名、考试工作。
(一)报名参加外国语水平考试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的考生,必须是已通过学位授予单位资格审查的硕士学位申请人,即考生应具备以下资格:
1、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即2002年3月底以前获得学士学位);
2、本人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绩的有关材料已提交学位授予单位,并经学位授予单位审查被确定具有申请硕士学位资格。
(二)考试报名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的办法。报考者在网报规定时间内,通过互联网登陆有关省级主管部门指定的网站,填写、提交报名信息;然后,在规定的现场报名时间内,持经学位授予单位审查通过的《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资格审查表》(简称《考试资格审查表》见附件一)到指定现场报名点照相、确认报名信息。
网上报名时间为3月中、下旬。各省级主管部门确定所辖考区网报具体时间和网址后,于2月25日之前传送“中心”,由“中心”汇总后于3月初在“中心”网站(www.cdgdc.edu.cn)向社会公布。
现场报名时间为2005年3月26日至30日。
考生一般应在接受其硕士学位申请的学位授予单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参加报名和考试。如有特殊情况,需申请在工作单位所在地参加报名考试,必须经接受其硕士学位申请的学位授予单位和其工作单位所在省级主管部门同意,方可报名和考试。
(三)有权开展授予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的学位授予单位,应在网上报名开始之前,组织具备参加外国语水平考试或学科综合水平考试资格的考生,填写《考试资格审查表》(可在www.cdgdc.edu.cn下载)一式两份,各贴近期同底片二寸免冠照片一张。学位授予单位须将考生照片与本人进行对照,在照片上加盖公章。《考试资格审查表》一份留学位授予单位存档;另一份交考生到指定现场报名点照相、确认信息时使用,由省级主管部门存档。
学位授予单位要认真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语种或学科以及参加报名考试的地点等信息进行严格审查。只有具备参加外国语水平考试或学科综合水平考试资格的考生,才可填写《考试资格审查表》。对于不具备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资格的人员报名参加考试的考生,考试部门将不提供考试成绩。
四、 考试合格证书的发放
考试合格证书的发放办法,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的有关规定(学位办[1999]11号文)执行。
五、考试大纲及指南
所有学科的考试大纲及指南均由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发行。其中中国语言文学、地理学、机械工程、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电气工程、建筑学、作物学和图书馆、情报与档案管理等学科使用第一版;哲学、政治学、社会学、教育学、心理学、新闻传播学、历史学、生物学、电子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农林经济管理和公共管理等学科使用第二版本;经济学、法学和临床医学等学科使用第三版本;英语、俄语、法语和德语使用第四版本;日语使用第五版本。
六、其它
(一)“中心”要根据国家关于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认真负责,精心组织,加强协调,做好外国语水平考试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的各项考务工作。
(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工作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按照有关文件精神和工作部署,认真负责,规范管理,采取得力措施,确保考务工作各项措施的落实和本地区外国语水平考试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工作
的顺利进行。
(三)要坚决避免各种不正之风的干扰。对于不负责任或徇私舞弊,造成考场纪律松弛、考风不正、作弊严重的考区,将根据情况,给以相应处理。
二ΟΟ五年一月五日
附件5
|
学科专业名称 |
学科专业代码 |
|
发展与教育心理学 |
040202 |
|
中国古代文学 |
050105 |
|
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
050211 |
|
光学 |
070207 |
|
高分子化学与物理 |
070305 |
|
化学工艺 |
081702 |
|
应用化学 |
081704 |
|
环境工程 |
083002 |
|
机械电子工程 |
080202 |
|
机械设计及理论 |
080203 |
|
材料物理与化学 |
080501 |
|
材料学 |
080502 |
|
材料加工工程 |
080503 |
|
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 |
081101 |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081203 |
|
模式识别与智能系统 |
081104 |
|
结构工程 |
081402 |
|
技术经济及管理 |
120204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