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我校将优先录取,优先使用国家计划内(公费)指标。 2、我校将为被我校录取的第一志愿考生争取80%-90%的公费名额。 3、对被我校录取的第一志愿中排名在前15%的研究生给予奖励,分别发放3000元、1500元、1000元的奖金。 4、非定向(公费)、自筹经费研究生均可享受普通奖学金,其中成绩优良、表现突出的研究生还可享受优秀奖学金。 5、为帮助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我校为每位研究生(含国家计划内非定向和定向及计划外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研究生)提供研究生业务费。 6、我校为家庭经济困难的研究生提供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机会以及助教、助研、助管兼职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