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京林业大学]200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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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来源:未知 ( 发表时间:2006-03-09 15:37:0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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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和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科学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具有下列学历之一: a.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 b.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c.获得学士学位后六年或六年以上(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①在国内外核心期刊上发表过与报考学科相关的论文(第一作者)两篇或有专著; ②已修完相应或相近学科硕士生课程满30学分。(对有获部省级以上奖励科研成果的或已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本条件可适当放宽。)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报考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报考国家计划内博士生的年龄不超过45周岁,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5.有两名与报考学科有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 三、招生规模 我校2005年博士招生规模约120名。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04年12月20日——2005年1月20日;报名地点:南京林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 五、报名办法及手续 凡符合报考条件者凭硕士学位证书(应届硕士生凭学生证;同等学力者凭学士学位证书及有关材料) 原件,交纳报名费200元,领取有关报考材料。外地考生可以网上下载报考材料,证件可用复印件,领取准考证时验证原件。返回报考材料截止日期为2005年2月20日。 六、考试 考试时间:2005年3月26日——29日;考试地点:南京林业大学 考试分初试、复试两个阶段。初试的笔试科目为:政治理论课(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和应届硕士毕业生可以免试)、外国语(含听力)和不少于两门的业务课,具体参见招生专业目录。 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自然辩证法及所报考专业的两门硕士学位课程。 七、其他 现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应届毕业硕士生、拟报考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考生以及原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硕士生,现正在履行合同中服务年限的在职人员考生,也须征得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单位的同意。考生与所在单位或委托、定向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的纠纷而造成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负责任。 招生过程中的有关事宜请访问研究生院主页:http://gs.njfu.edu.cn 或发信到研招办E-mail:grad2@njfu.edu.cn 地址:南京龙蟠路新庄南京林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邮政编码:210037 电话:025-854277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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