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安徽工程科技学院]200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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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来源:未知 ( 发表时间:2006-03-09 16:03:0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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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05年我院四个专业计划招收硕士生80名,各专业招生计划最终以教育部文件公布数为准。 二。报考条件: 1、拥护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 2、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或往届本科毕业生;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毕业生,毕业后工作2年或2年以上(从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的9月1日止),并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者(含国家承认学历的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三、报名时间、考试时间以国家教育部的通知为准,考生可向当地报名点咨询。报考的具体办法可直接到各地市招生办或我院研究生处咨询。 四、报名地点: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到各地市招生办报名。 五、考生须如实、清楚地填写报名登记表。一旦发现虚假报名材料,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 六、我院招收的研究生学制三年。 七、凡有考试科目任选的专业,请考生把选定的考试科目名称和编码填写在报名登记表封面的应试科目栏上,否则由我院指定。 八、我院按专业统一招生,目录中所列研究方向是为了使考生了解各专业的研究动态,录取之后再确定指导教师。 九、对同等学力考生,报名时须有两名本专业具有高级职称人员推荐,复试时须加试(笔试)两门该专业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在复试通知中注明。 十、体格检查:考生在复试时由我院统一安排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教学[2003]3号)执行。 十一、学院有关政策: 1、被我院录取的品学兼优的研究生,经本人申请、学院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考核,经考核合格并签定合同,作为我院教师培养,享受在职教师待遇。 2、学院将提供助教、助研、助管岗位,作为研究生勤工俭学和社会实践的基地;设有优秀研究生奖学金及学习成绩、科研、社会活动、等单项奖学金。贫困生可通过银行申请助学贷款。 3、凡被我院录取的研究生,在校期间的科研成果,均按学院有关规定享受在职教师的科研工作量津贴及科研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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