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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大学]2005年硕士生复试、录取工作通告
文章来源:未知 ( 发表时间:2006-03-09 16:43:03 )
    为做好硕士生招生的复试、录取工作,根据《南通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管理暂行规定》,现就我校2005年招收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中的具体事宜通告如下:
  
  一、复试工作
  
  1、复试分数线
  
  2005年硕士生的录取工作继续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复试分数线按教育部的复试基本要求执行。
  
  2、复试办法
  
  复试是进一步考察考生是否符合硕士生培养要求的重要环节,该环节主要是加强对考生专业素养、科研能力、创新精神、综合素质和政治觉悟的考核。有关复试组织、差额比例、复试形式、计分方法等问题参见《南通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管理暂行规定》。
  
  对于科研能力强、科研成果显著、创新意识和综合素质优异的考生,在初试成绩符合教育部录取工作通知中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学校允许破格参加复试。申请及审批程序如下:
  
  1)考生本人申请,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2)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并签署意见。
  
  3)报省招办审核、备案。
  
  3、复试名单及复试时间
  
  复试名单根据教育部复试基本要求,在学校纪委、监察部门的监督下,由研究生部确定。复试时间原则上在4月中旬左右,请有关考生留意我校研究生部网页。
  
  4、复试验证和成绩核查
  
  复试前,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以下简称研招办)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和成绩核查。未经资格审查和成绩核查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复试。
  
  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套,复印件上须写明考生编号)、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复印件(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非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套,复印件上须写明考生编号)、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复印件(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
  
  5、复试体检
  
  复试阶段,考生须进行体格检查。请各位考生带一寸标准近照一张,到南通大学启秀校区卫生科领取体检表(体检表须贴本人照片,并经盖章,否则,体检无效)并体检。体检时间请有关考生留意我校研究生部网页。不参加体检及体检不合格者,一律不得录取。
  
  6、复试费用
  
  考生复试期间的食宿费、差旅费、体检费等一律由考生自行解决。
  
  二、录取工作
  
  1、调档政审
  
  对拟录取为非定向或自筹经费硕士生的考生,所在单位要提供人事档案及政审意见。凡拟录取的考生应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有理想、有道德、有纪律。凡参加“法轮功”活动者,不得录取为研究生。
  
  2、签定协议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研究生部要与自筹生、委培生、定向生签定协议书,完善录取手续。请考生复试时自我准备2个标准信封,写明本人姓名、地址后及时交给研招办(用于考生接收入学通知书及委托培养、定向培养、自筹经费协议书或调档函)。
  
  3、调剂办法
  
  教育部的复试基本要求公布后(预计4月8日),可以办理调剂手续。
  
  需调剂转入考生的专业必须是我校线上生源不足的专业,调剂转出的考生必须是我校线上生源充足的专业。校内调剂优先进行。
  
  1)校内调剂
  
  参加调剂考生的基本条件为:(a)考生的初试成绩必须达到由教育部划定的复试基本分数线要求;(b)考生的统考科目原则上应与转入专业的统考科目相同或相近,且考生的报考专业与转入专业相近。
  
  调剂程序:由考生本人提出申请,交学校研招办审核,审核通过后参加复试。
  
  2)校际调剂
  
  参加调剂考生的基本条件为:(a)考生的初试成绩必须达到由教育部划定的复试基本分数线要求;(b)考生的统考科目原则上应与转入专业的统考科目相同或相近,且考生的报考专业与转入专业相近。
  
  调剂程序:
  
  转入:由考生本人提出申请,交学校研招办审核,审核通过后参加复试。
  
  转出:由考生本人提出申请,交学校研招办审核,符合条件的考生转有关高校参加复试。
  
  4、保留入学资格
  
  鉴于保留入学资格考生属于今年的招生计划和招生规模,我校除留校师资、支边、支教考生以外,原则上不再同意保留入学资格。
  
  5、录取通知书发放
  
  拟录取名单必须经教育部审批(预计6月份)。经教育部同意,并完备所需各项手续者,将接到录取通知书。手续不完备者一律不发录取通知书。
  
  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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